自贡出台疫情期间就业服务工作十条措施
(记者 陈翠)为做好疫情期间就业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相关要求,自贡市制定了《全力以赴抓好疫情期间就业服务工作十条措施》。
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自贡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给予稳岗返还。企业认定条件、申报流程等具体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并发布实施。
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建立24小时用工服务机制,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专员,针对生产疫情防控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的企业及关联企业和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等骨干企业的用工需求,制定“一企一策”服务方案,及时帮助解决用工困难。
搭建用工需求对接平台。经济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域内拟(已)复工(开工)企业的跟踪服务,收集企业复工时间和用工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官网、官微、自贡公共招聘网、“自贡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区,集中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开展“线上招聘”“掌上招聘”,推行视频面试、远程面试,助力企业顺利复工。
大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安排3000万元技能提升资金,扩大技能培训规模。针对培训需求,开展盐帮美食、家政服务、缝纫贴条等专项培训,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开发实用性网络培训课程,推行“会易通”网上免费培训,鼓励引导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疫情期间待岗转岗职工等积极参加线上培训。
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疫情防控期间,各区县(高新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发城乡公共卫生、消毒保洁、疫情监测、防疫宣传等临时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补贴标准城镇按1650元/月·人执行,农村根据岗位性质按600—800元/月·人执行。
畅通外出就业信息渠道。建立与市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与自贡市外出务工人员主要输入的广东、浙江、云南、江苏、成都等地信息对接、岗位对接,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合理确定返岗时间。
提供行前免费健康服务。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及时为有健康服务需求的离市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免费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帮助外出务工人员顺利返岗。
有序组织务工人员安全返岗。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前对接外出务工人员主要输入地,集中收集出行需求,扎实开展“春风行动”,通过开行专班、包车等“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
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加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职工工资等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特殊时期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争议处理,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指导企业通过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做好就业服务政策梳理宣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牵头梳理汇总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就业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编制政策清单,明确办理路径,制定服务指南。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提升各项就业稳岗政策和优惠措施的社会知晓率,确保各项政策逐条逐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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