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疫”诈骗 贡井一男子遭起

自贡日报 2020-02-18 21:07 大字

2月12日,贡井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售卖口罩的诈骗案,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为被害人追回现金1100余元。2月15日,受害人曾某将一面写有“战疫一线 为国为民 雷霆出击 破案申诉”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表达对贡井公安的真诚感谢。

2月9日上午,贡井公安分局长土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贡井区伍家坡张家山,曾某通过微信转款买口罩,结果被骗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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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返还被害人钱款

接警后,长土派出所意识到在这个疫情特殊时期,如果不尽快抓获诈骗嫌疑人,阻断其诈骗网络,就会有更多人受骗,于是立即展开侦查。办案民警经过大数据分析和研判,确定涉嫌诈骗的嫌疑人可能在筱溪街辖区,于是在分局刑侦大队的支持下,筱溪街派出所和长土派出所联手,争分夺秒开展抓捕工作。2月12日,民警在贡井某宾馆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刘某阳(男,21岁,贡井区人)抓获,并现场缴获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据刘某阳交代,因近期全国口罩紧缺,便萌生趁“疫”诈骗钱财的邪念。他通过网络搜索并下载口罩的图片,然后在微朋友圈上发布虚假销售信息,假称有口罩货源。在取得受害人曾某信任后,刘某阳先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骗取曾某1013元钱,并请曾某介绍其他人向其购买口罩,在收到曾某及曾某介绍的另外3人的转账后,刘某阳未向曾某及其他3人提供口罩,也未退款,且注销了自己用于诈骗的微信号。

迟迟未收到口罩的曾某发现自付款后一直无法再联系到刘某阳,发现可能被骗,于是立即报警。

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贡井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阳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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