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红十字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情况公示(五)
自贡市红十字会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情况公示
(五)
(2月11日18时——2月15日8时)
截至2月15日8时,全市红十字系统累计接收各企事业单位和爱心市民捐款2336.430696万元,累计支出2253.447007万元,暂未支付资金82.983689万元。其中:
区(县)红十字会累计接收捐款1135.346507万元,捐赠款支出1061.899007万元,暂未支出资金73.4475万元。捐赠款物接收和支出明细由各区县红十字会进行公示。
市本级累计接收捐款1201.084189万元,根据捐赠方意愿支出定向捐款1191.548万元,暂未支付资金9.536189万元。未支付资金主要是14日新增的捐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谁收款、谁开票、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市本级2月11日18时至2月15日8时捐赠款物接收和支出明细公示如下:
说明:市红十字会接收的定向捐赠款物均按照捐赠意愿执行;非定向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统筹调配;其他非定向款物,市红十字会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自贡市红十字会将按照捐赠意愿和捐赠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规范的将接收到资金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反馈捐赠人所捐赠款物的去向并予以公示,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温馨提示:通过银行直接转账且未留下联系方式的捐赠人,请及时与自贡市红十字会联系,以便送达发票和感谢信。
联系电话:0813-8619922,0813-5512866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园街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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