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在四川省率先实施 重病患者 单独立户申请低保
8月19日,四川自贡市民政、财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重病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从即日起,符合条件的食管癌、胃癌、宫颈癌等恶性肿瘤和其他13种疾病重病患者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低保,保障金额按照核定的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计算。据悉,自贡为重病患者单独立户实施低保,这在四川省尚属首个城市。
据自贡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通知》旨在保障重病患者基本医疗权益,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施过程中,各区县民政部门应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重病患者相关档案。对弄虚作假、贪污、挪用救助资金的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低保金的重病患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自贡网记者
廖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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