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军地联合出台鼓励政策 激励大学生踊跃参军

自贡日报 2019-07-01 14:49 大字

(记者 池莉)1日,记者在市征兵办了解到,为有效调动大学生应征入伍积极性,不断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近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明确提高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标准。凡从自贡市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6000元、在校生(大学新生)8000元,专科毕业生12000元、在校生(大学新生)6500元的标准发放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对比省标准增幅分别为220%、100%、200%、116%,提标后自贡市奖励金标准处于全省较高水平。同时将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在征兵期间(以市征兵办确定时间为准),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在自贡市外就读各级各类高校并返乡应征和从入学前户籍返校(自贡市高校)应征的大学生,由兵役机关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给予路费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累计不超过10天)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贴。此外,还给予高校征兵工作经费保障和大学生征集专项补助。为保障高校正常开展征兵工作,为部队输送更多高素质兵员,对辖区高校人民武装部征兵工作经费按照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所征兵员(从自贡入伍),按照不低于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高校征兵工作补助。最后将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原则上拿出10%的工作岗位,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下同)中择优录取。专武干部一般应当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自贡市事业单位时,可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将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据了解,今年以来,自贡市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武装部通过进校宣传、逐户走访、广场宣传、开设国防教育讲座等方式深入开展征兵宣传,大学生参军入伍热情明显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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