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地仍“烟尘四起” 自贡市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

自贡日报 2019-04-12 22:56 大字

(记者 黄鸿)去年底,自贡市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规定自今年起,在自贡市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为加大宣传力度,使该项工作落地落实,十二日,市生态环境局对部分工地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督促防尘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工地及时整改。

检查组首先来到新力?帝泊湾施工工地,现场仅有两台挖掘机在施工作业,检查人员对其进行了查看,其中一台液压挖掘机制造年度为2014年,另一台制造年度为2010年,均属于符合《通告》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随后,检查人员向开发企业现场负责人宣讲了《通告》内容,要求其加强监管,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不符合《通告》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坚决禁止使用。

距该工地不远处的汇柴口道路工程,一台机械正在进行碎石作业,然而,其并未采取湿法作业,只见随着作业的进行,现场石屑飞扬,犹如浓烟升起,检查人员当即进行了证据固定,并要求施工方暂停作业,“接下来,会将此情况向住建、城管等部门予以通报。"

绿地?新里城施工工地,挖掘机正在连续作业,运渣车不断来回奔走,现场一派繁忙。虽然沿路喷淋及雾炮正在作业,然而,检查人员却发现,其中一台正在作业的机械并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在“轰隆隆"的声响中,机械臂不断深入地下,作业面开始涌出粉尘,随着风势四散。查检人员表示,该工地虽然在道路面采取了防尘措施,但是在作业面却存在防尘措施不到位的情况,检查人员当即要求施工方加强现场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随后,检查人员还对自贡市其他在建工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再一次对《通告》相关规定进行了宣讲,要求各工地切实按照“三必须、三不准"等相关规定加大扬尘治理,共同守护自贡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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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规定,禁止使用区域范围为,东至东环线,南至G348,西至南环线,北至北环线的99.85平方公里范围内所有区域和沿滩区建成区2.6平方公里范围内所有区域(均不含禁止区域边界道路)。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则为,国Ⅰ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旋挖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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