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初步拟定四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
(记者 叶艳 李秋玥)19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积极稳妥推进自贡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促进自贡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国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关于调整部份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6号)等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对自贡市四城区(含高新区,下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定价成本实施了严格监审,在参考省内外部分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自贡市实际,初步拟定自贡市四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将于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月6日18时止的20天内收集整理社会各界人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于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市交通运输局十三楼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通达北街184号)召开现场听证会。
初步拟定自贡市四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调整平时运价
1.基础运价
(1)起程基价(含1公里):宝来车型由4.50元/车次调整为5.00元/车次;速腾车型由5.00元/车次调为5.50元/车次。(上涨幅度10%左右)
(2)运行价:白天运行价由0.80元/0.5公里调整为0.90元/0.5公里。(上涨幅度11%左右)
2.非基础运价
(1)夜间价(晚22:00—次日晨6:00):由1.00元/0.5公里调整为1.10元/0.5公里。(上涨幅度10%左右)
(2)延滞费:应乘客要求需延时或因路阻等其它原因造成的车辆延滞(包括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延滞费由6分钟内免费调整为4.5分钟内免费;4.5分钟后,由每3分钟计费一次调整为每2.5分钟计费一次,每次按0.5公里实时运行价进行计费。(上涨幅度20%左右)
(二)实行春节期间运价
春节长假(7天)及前3天,计10天,拟实行以下运价:
1.起程基价(含1公里)
不分车型统一核定为8.00元/车次。
2.运行价
白天运行价核定为1.10元/0.5公里。夜间价核定为1.30元/0.5公里,其余作价规则不变。
(三)调整车费取舍
车费总计费金额调整为按0.4元舍、0.5元入的进制原则由计价器自动进行尾数收舍。
(四)计价器计费规则及要求
根据《出租汽车计价器》(JJG/517-2016)相关标准,四城区巡游车客运运价实行低速(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时距并计",使用的计价器必须由市质监部门统一检定,按规定安装使用。
(五)执行区域
四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执行本次调整运价。巡游出租汽车终点一端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可参照本次运价调整作价规则同乘客自行商议运价。
征求意见的时间为期20天,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月6日18时止。社会各界人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路径反馈:
(一)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641268686@qq.com
(二)来信来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自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办公室(自流井区丹桂大街94号),邮政编码:643000;请在信封背面标注“意见建议"字样。
(三)传真电话:将书面意见建议发送传真0813-8205184。
新闻推荐
李刚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现场督导会上强调 大抓项目抓大项目 ?筑牢区域发展支撑
(记者罗乐赵凯摄影叶卫东)12月18日,自贡市召开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现场督导会,现场验靶大安区、贡井区的重大项目建设实效,对大抓...
自贡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自贡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