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赶不上破坏”上演了一出讽刺剧

济宁晚报 2018-12-04 16:19 大字

近日,有网友爆料,位于四川省自贡市一景观大道旁的恐龙群像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恐龙尾巴被撕裂,露出了里面用于支撑的金属架;有的恐龙脖子和爪子处伤痕累累,与往日的神采奕奕判若两“龙”。自贡市政府新闻办称,被破坏的恐龙是内部装有泛光灯的仿真灯饰恐龙,该灯饰群像经常遭游客破坏,修复进度赶不上破坏进度。

自贡是我国著名的恐龙之乡,当地政府斥资建起了恐龙灯饰群,既是为了打造旅游形象,宣传城市“名片”,也是为了给大伙提供一个游乐和休闲的场所。但是没想到的是,部分市民和游客的素质实在堪忧,有家长带着孩子骑在恐龙上玩耍的,也有成年人坐在恐龙上拍摄“到此一游”的,即便有的恐龙高达三四米,依然有人跃跃欲试想要征服它。当地自媒体配文称“自贡恐龙是如何灭绝的”,真是一针见血地讽刺了这群没有规则意识、欠缺社会公德的“破坏者”。

不得不说,有的家长带娃出行,面对孩子想要“爬恐龙”的冲动,不是及时制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是一脸兴奋地带着孩子“同爬”,对外声称“保护孩子”以免其摔下来。如果真是为了保护孩子不受伤害,那么和孩子站在地面上欣赏恐龙不是更安全么?家长没有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没有教会他们要爱护公物,反倒不顾时机和场合地迎合其无理要求,如此一来,孩子很难从小建立起“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是非观,也很难意识到破坏公物给他人、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这回是爬仿真恐龙,下回可能就是破坏文物古迹了,这绝非危言耸听。

不知何时起,一些成年人以拍摄出格的“到此一游”照片为乐,并发到网络上以展示所谓的“勇气”与“胆识”。不以破坏公物为耻,反以能吸引眼球为荣,哪怕是骂声成片,他们依然能从旺盛“人气”中得到满足。这些人不是不知道“是非”,而是不愿意“遵从”于是非。越是明令禁止不让做的事儿,他们越想要突破底线地玩一玩;越是能彰显“个性”引发争议的事儿,他们偏要任性地耍上一回。殊不知,他们眼中的“个性”在正常人看来,不过是“蠢”与“坏”的产物,是“幼稚”与“蛮横”的结合体。

在保护仿真恐龙群上,自贡市有关部门不是没想过办法,在显眼处挂上禁止攀爬的提示牌,在恐龙周围拉上了安全警戒线,甚至一次又一次地在群像受到破坏之后,不断地进行修复。可是“修复进度赶不上破坏进度”,这事儿想想就让人深感痛心,油然而生一种无力感。究竟部分市民与游客的素质能不能有所提高了,还能不能“配得上”欣赏这些栩栩如生的仿真恐龙?笔者倒是建议,有关部门得在管理方式上有所转变,若柔性管理管不住任性的人,就得用硬性惩处来为这些人立规矩,比如在恐龙群像周围设立监控摄像头,对有违规行为的成人进行抓拍并曝光;对严重破坏公共财物的当事人,应依法予以惩处。

这些年来,我们见惯了某些市民和游客不爱护公物、破坏景区设施的恶劣行为;而从全国范围内看,“自贡市恐龙群像遭破坏”不过是众多被曝光的乱象之一。要想改变现状,还是得从提高个体素质入手。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生活在社会中,必须要有最起码的规则意识;尤其是出门在外,更不能忘记带上文明,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对社会负责。如果人人都我行我素、任性妄为,那么,谁来为这股强大的“破坏力”买单呢?最终还是我们自己。

■本报评论员 陈曦

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生活在社会中,必须要有最起码的规则意识;尤其是出门在外,更不能忘记带上文明,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对社会负责。如果人人都我行我素、任性妄为,那么,谁来为这股强大的“破坏力”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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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自贡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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