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
(记者 卜一珊 张翠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自贡市打赢环保翻身仗誓师大会精神,日前,市经信委印发了《自贡市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依法关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调迁入园一批的整治方式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据悉,“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排污超标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散"是指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生产经营、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和临时建筑从事非法生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污"是指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
根据《方案》规定,按照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559 户“散乱污"企业,在2018 年5 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2018 年6 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对重新清理出的253户“散乱污"企业,2018年8月底前完成整治,2018年9 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2018 年6 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工作,对再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2018 年12 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从2019 年起,每年开展“回头看",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方案》要求,各区县要成立“散乱污"企业整治协调机构,各级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环保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标准、联合检查、联合指导,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各区县政府、环保部门要建立“散乱污"企业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处理举报投诉,接受群众监督;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要建立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给予政策倾斜,引导中小型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培育产业发展新动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市、区县要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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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关闭一批:
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控制性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的企业。属于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违法违规排放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且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列为依法关闭类企业,并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标准,依法严格关闭取缔。
整改规范一批:
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后,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纳入日常监管。
调迁入园一批: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影响及未来发展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对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其调迁进入工业园区进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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