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系列活动共促放心消费

消费质量报 2020-03-31 07:54 大字

——专访富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宋敬媛

今年3月15日是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自贡市“凝聚你我力量,共克时艰战疫情,共建共享自贡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主题,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消费维权提醒告诫、发布消费警示、ODR企业建设、曝光典型案例、消费维权知识宣传”五大系列活动,引导消费者和经营者在抗疫战争中诚信经营、理性消费、科学防疫。

消费质量报:此次3·15期间,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围绕督促商家诚信经营展开了哪些宣传活动?

宋敬媛: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受理投诉举报量大幅增长,主要以“口罩价格”“口罩质量”“婚庆订金”“餐馆堂食”为主。截至3月15日,共受理投诉举报500余件,消费者投诉达成调解100余件,举报立案8件,诉转案1件,罚没金额10万余元。其中,12315平台接件总量达315件,已办结304件,还有11件正在办理中,12345平台48件,现场及电话受理200余件,办结率100%。围绕投诉举报出现的热点问题,对各大药店、诊所,各农贸市场、超市开展提醒告诫30余次,规范相关行业经营行动。

我们还配合疫情工作发布消费警示。共张贴有关“科学防疫、理性消费”、餐饮业防控工作要求等张贴宣传海报300余张,发放3·15宣传购物袋500个,宣传单3000余张,引导理性消费、科学防疫。提速疫情有关投诉处理,实行24小时在岗值守,专人接件、派件、回复,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快速高效地办理回复群众诉求。特别是对于涉及举报违反“七个严禁”行为的相关投诉举报,严格按照5分钟内接件,1小时内办结执行。

消费质量报:在处理消费纠纷方面,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有哪些新举措?

宋敬媛:围绕“依法、诚信”推广先行和解机制,我们推广ODR消费纠纷调处机制。为进一步发挥全国12315平台作用,完善消费纠纷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3月以来,富顺县天然气公司、移动公司、北京联合超市、洛源食品、新元大药房等13家企业开展了对ODR企业的申报。接下来,将继续指导各企业对ODR消费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并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ODR企业建立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除此之外,我们还曝光典型案例。针对疫情期间投诉举报办理的典型案例,已曝光6起口罩侵权案。接下来,将继续利用各新闻媒体平台,结合“春雷行动”,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处理一起曝光一起,特别是对投诉举报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集中爆发问题和敏感信息,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投诉举报重点问题开展约谈会。

我们通过广场、社区广告栏、企业LED屏等多种方式滚动开展“凝聚你我力量,共建共享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主题宣传;曝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消费欺诈的典型事例和行为;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贯彻强化经营者维权主体责任,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疫情过后拉动消费内需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更加放心舒心地消费。

记者李欣璐欧月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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