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防控新型肺炎应急响应六个禁止
根据1月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经1月25日富顺县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研究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六个禁止,即日起发布实施。
一、禁止近期城乡各农贸市场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
二、禁止近期县城区、乡镇场镇、村(社区)举办各类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展销等公共活动。
三、禁止近期城乡举办人员群体性聚集的婚宴、寿宴、拜年坝坝宴等群宴。
四、禁止环境封闭程度较高的场所,如书吧、电影院、游戏厅、网咖(网吧)、歌舞厅、茶坊、健身房等近期开展人员聚集、规模不宜的经营活动。
五、禁止药品医械等经营单位借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六、禁止利用短信、微信等传播道听途说的不实消息和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防控新型肺炎关系公众健康、公共安全。请全县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在防控应急响应期内自觉遵守执行。对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行为情节和造成后果,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13—7312016。
富顺县新型肺炎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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