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首例公益诉讼起诉案公开审理

四川农村日报 2018-11-23 05:32 大字

本报讯(喻需平)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龙添、杨淼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富顺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自贡市首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建忠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政法系统、行政执法单位及乡镇代表、公益联盟等百余人参与旁听。

2015年年底,两名被告人在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合伙出资2万余元购买切割机、发电机等设备,在富顺县互助镇某村组开采条石出售牟利。经鉴定,该村组石坝顶开采点的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砂岩(条石),二被告非法开采方量4318立方米,破坏矿产价值323850元,破坏土地面积2817平方米(合0.2817公顷或4.23亩),需修复费用74000元。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两名被告人非法采矿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危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据此,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向富顺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连带承担国家矿产资源损失费及环境修复费共计447850元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庭审中,潘建忠就二被告实施的非法采矿行为、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的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赔偿费用以多媒体方式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同时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对旁听人员上了一场环境保护领域的法治课。

(文中二被告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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