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充当酒托诈骗获刑

四川经济日报 2018-11-16 07:20 大字

四川经济日报自贡讯 (莫顺艳 陈凌 记者 陈家明)四川女子陈新伙同李天、张立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交友软件获取被害人信息后,将被害人骗至酒吧、咖啡店进行高额消费,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新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经审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并于今年9月3日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法庭上,公诉人除针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等,还发表了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的量刑意见。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认定的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并当庭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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