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自贡人速看!富顺也要限行了!

自贡日报 2017-12-27 23:09 大字

在今天下午(12月27日)4点,

媒体接到富顺公安局交警大队消息,

因天气污染严重,

我县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应急管制,

小编整理了大家关心的内容!

具体详情往下看

↓↓↓

应急管制区域

(一)主干道:

1.釜江大道;东起富州花园西至二环路路口。

2.钟秀路:东起吉安桥路口西至二环路路口。

3.晨光路:行政中心至金交路路口。

(二)支路:

富达路、吉祥路、柏杨湾路、北湖南路、海棠路、望云路、银杏路、西苑街等。

以上区域就是应急管制区域,

那怎么限?

继续往下看!

↓↓↓

点击查看大图

限行规则

(一)Ⅲ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区域内禁止国1、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上路行驶

(二)Ⅱ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

管制区域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

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周一限行、

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

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

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三)1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区域内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

对小型汽车采取单双号车牌尾号限行,

尾号为1/3/5/7/9的车牌双号日限行,

尾号为0/2/4/6/8的车牌单号日限行,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未尾的阿拉伯数字

号码未位为英文字母的,

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尾数执行。

限行某个尾号所对应号牌的机动车,

在限行当日不得上路行驶。

货车等大型汽车在县城区内禁止通行。

目前我县即将执行的限行方案是

↓↓↓

以下几类情形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

(一)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二)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货车辆)、新能源汽车、

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单位公务通勤车辆、邮政专用车、

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学校校车;

(三)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因林绿化、环卫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养车辆;

(五)“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城的车辆。

通告如下

新闻推荐

推动名城保护工作达到国际较高水平 《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准

(记者代晓明)记者从市规划管理局获悉,《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近日获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关于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17〕198号)原则同意《自贡历史文化名...

富顺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富顺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