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人速看!富顺也要限行了!
在今天下午(12月27日)4点,
媒体接到富顺公安局交警大队消息,
因天气污染严重,
我县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应急管制,
小编整理了大家关心的内容!
具体详情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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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制区域
(一)主干道:
1.釜江大道;东起富州花园西至二环路路口。
2.钟秀路:东起吉安桥路口西至二环路路口。
3.晨光路:行政中心至金交路路口。
(二)支路:
富达路、吉祥路、柏杨湾路、北湖南路、海棠路、望云路、银杏路、西苑街等。
以上区域就是应急管制区域,
那怎么限?
继续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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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规则
(一)Ⅲ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区域内禁止国1、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上路行驶
(二)Ⅱ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
管制区域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
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周一限行、
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
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
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三)1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区域内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
对小型汽车采取单双号车牌尾号限行,
尾号为1/3/5/7/9的车牌双号日限行,
尾号为0/2/4/6/8的车牌单号日限行,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未尾的阿拉伯数字
号码未位为英文字母的,
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尾数执行。
限行某个尾号所对应号牌的机动车,
在限行当日不得上路行驶。
货车等大型汽车在县城区内禁止通行。
目前我县即将执行的限行方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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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类情形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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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二)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货车辆)、新能源汽车、
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单位公务通勤车辆、邮政专用车、
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学校校车;
(三)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因林绿化、环卫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养车辆;
(五)“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城的车辆。
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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