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新起点上再奋进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推进会
自贡市检察院的“盐检意赅”新媒体创作团队
全市创建文明单位现场会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许冬亮赵翠霞本报记者郭建民 文/图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自贡市检察院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获得中央文明委表彰。“自贡市检察院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过程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秉承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的检察工作新理念,在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创建机制、深化创建理念、聚焦检察事业发展、锤炼干部队伍素养、注重文化建设、强化文化引领、拓展创建平台、丰富创建内容、承担社会责任、引领文明风尚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被推荐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是实至名归的。”这是中央文明委委托的省第三考评督导组,通过实地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对市检察院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后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近年来,市检察院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进检察事业跨越发展的“固本强基”工程来抓,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点,常抓不懈,锲而不舍,精神文明之花竞相绽放。市检察院荣获全国首批“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3个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6个基层院均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两级检察院连续多年无到省进京涉检非访,其中,富顺县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自流井区检察院、荣县检察院、富顺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3个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荣获“全省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贡井区检察院女子公诉科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市检察院和各基层检察院全部建成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建成全省检察系统首家文明行业。全市检察工作整体绩效连续多年在全省名列前茅。
率先垂范 构筑坚强政治堡垒
文明创建,关键在班子,关键在队伍。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有一支思想解放、作风扎实、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保证。市检察院在创建活动中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使精神文明建设在组织上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建立创建格局,为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头抓,各内设机构配合抓,纪检监察督促抓的领导机制。同时创建工作的每个层次、每个环节都有具体部门和具体人抓,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带头示范、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广泛组织发动,为实现创建目标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通过干警大会、座谈会、宣传栏、简报、网站、微博微信、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发动、深入动员、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力投入、主动作为,使创建最佳文明单位成为全院上下的共同目标,营造了“人人争当文明干警,全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
改进司法方式,为实现创建目标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公正司法为目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和预防特权思想、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敷衍塞责,无故推诿、限制权利,违法取证、侵害权益,弄虚作假、违规办案,利益驱动、越权办案,泄露案情、干预办案,接受吃请、以案谋私等突出问题,工作经验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
道德守礼 培育良好机关风尚
文明创建,重在提升道德素质,提升机关整体形象。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抓好精神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其中,潜移默化,深入人心。市检察院在创建活动中着力培育良好风尚。恪守职业操守,从而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内在动力和执行力。
抓党性教育,增强党员宗旨意识。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认真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围绕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坚持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紧紧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筑牢“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重要保证。
抓业务培训,增强干警学习意识。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活动,扎实开展全员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在培训中突出工作业务技能、岗位任职能力培训,采取举办脱产培训班、自主选学、网络培训、挂职代训、讲座论坛、业务竞赛等形式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打造专业化、职业化人才,培育出了溶化在检察干警血液里的文明之魂。
抓道德建设,增强遵法守法意识。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抓手,把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项目化、实践化,创立和建设“道德讲堂”,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主要形式,围绕诵经典、说故事、谈感悟等几个环节,引领全体检察干警形成崇法向善的浓厚氛围,为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构建和谐检察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提升检察干警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素养,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和点赞。
抓创先争优,增强党员模范意识。以强化党的建设为抓手,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扎实开展“讲党性、守党规、做表率”和“党员先锋示范岗”等活动,特别是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这一主题,扎实开展“一个支部一个阵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等活动,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在创先争优实践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市检察院和各基层检察院连续多年被表彰为党建先进单位,一批党员干警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履职尽责 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文明创建,重在融合,文明发展。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融入其中,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市检察院在创建活动中始终怀着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和时代感,充分履职尽责,不断增强文明创建实效。
人民群众最希望的是社会稳定。市检察机关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近三年来,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50余人,向法院提起公诉4970余人,摧毁了一批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人民群众最痛恨的是贪污腐败。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近三年来,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44件301人,其中大案227件,县处级以上要案31人(含厅级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同时,全面深化和创建预防工作常态化机制,推动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观摩庭审”三大品牌的工作经验受到省检察院推广。
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是司法公正。市检察机关把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近三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7件,纠正不当立案6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2件,改判19件,监督成效大幅提升;全面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83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94件;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通过支持起诉、执行监督等方式为20余名农民工追回劳务费80余万元;率先在全省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29件,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检民如鱼水,服务无止境”,近年来,市检察院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积极开展“法律七进”、结对帮扶、捐资助学、志愿者服务和关心下一代等活动。近三年来,共组织法律宣传活动140余场次,志愿者服务活动100余场次,参与志愿者超过300人次,为“结对帮扶”村困难学生、困难群众捐资捐物20余万元,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110余人。
不忘初心 四个“结合”砥砺奋进
一是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政法系统“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建设等,着力找差距、补短板,继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二是结合自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本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融为一体,实现同频共振,真正把文明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凸显出来;三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重在抓常态,文明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开展更多的富有特色的系列创建活动,让全体干警真正从文明创建过程中感受到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四是结合检察文化建设,贵在抓创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创新上下功夫,打造新的检察文化亮点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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