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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整改 解决占道扰民问题——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件整改追踪

自贡日报 2017-08-25 01:34 大字

(记者 曾鹏程)8月18日,富顺县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要求立即调查核实富顺县客运站对面金谷路市场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县城管局立即实地调查了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成立了处置专案组。经过3天集中整治,金谷路占道经营问题得到处理,出行、生活环境明显好转,居民群众对此表示满意。

金谷路位于富顺县富世镇谷草山社区,且处于西区市场和冬瓜山市场之间,相距两个市场均有1公里左右,居民购物买菜十分不便。因此,金谷路逐渐被自发形成的摊区占据,居民对由此造成的影响十分矛盾:在享受就近购物、方便生活的同时,对自发摊区造成的垃圾、污水、噪音等污染和占道经营带来的出行不便十分反感。

“这些摊子把人行道都占完了,有的还摆到公路上,人多车多,万一出点事咋个办?"谷草山社区2组居民李启煌说,自发摊区形成前,买菜购物要步行到1公里外的农贸市场,有些不方便。摊区形成后,虽然方便了居民购物,但却严重影响了大家的生活,不仅占道经营存在安全隐患,摊贩经营后留下的污水、垃圾对环境破坏也很大。为此,城管部门多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但收效甚微。

富顺县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昌友介绍,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举报件后,富顺县高度重视,18日当天,便组织县城管局、晨光科技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富世镇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确实存在占道经营、车辆停放不规范、噪音扰民等现象。考虑周边居民购物及摊贩生计,不便立即进行取缔,整治以规范、引导为主。19日,执法人员向金谷路自发摊区商贩和周边道路两侧坐商发放了《富顺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对谷草山临时市场环境卫生秩序进行综合治理的通告》,要求所有商贩必须严格按照临时摊区管理规定开展经营。

“坐商按照划定区域规范经营,严禁占道加工制作和各类流动摊点随意设点。摊点应保持门前整洁,保障周边环境卫生秩序。商户经营过程中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叫卖,商户必须设置污水收集容器,严禁将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严禁将泔水和废油直接排入下水道。"陈昌友说,经过执法宣传和规劝引导,摊区业主均表示愿意配合,按照要求规范经营。

20日上午,富顺县城管局对金谷路固定摊位业主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小作坊、小经营点备案须知》,要求未备案的摊主及时登记。通过宣传和执法,金谷路环境明显好转,车辆停放有序,噪音得到有效控制。

21日下午,富顺县城管、交警等执法部门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再次联合执法,对金谷路违法占道、越店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在整治现场,记者看到,曾经占道经营的摊贩已经退到金谷路两侧人行道,并留出了人行通道。执法人员对每一个摊贩和坐商进行规劝和规范,要求严禁越界经营,确保车辆、行人通畅通行。

陈昌友表示,紧邻谷草山社区的一栋建筑地下一层正在进行地下商场装修改造,完成后,或将金谷路的临时集市搬迁至商场内。届时,将彻底解决临时市场环境脏乱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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