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提高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张掖日报 2022-04-08 11:36 大字

肃南讯日前,肃南县民政局针对该县离任村(社区)干部现行生活补助标准偏低的现状,经反映协调,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标准。任职5至9年的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120元;任职10至14年的每人每月提高60元,达到140元;任职15至19年的每人每月提高70元,达到160元;任职20至24年的每人每月提高80元,达到180元;任职25年以上的每人每月提高90元,达到200元。提高后的标准自今年4月起执行,离任村干部补助资金每半年拨付一次,全县281名离任村(社区)干部年补助金额49.87万元,较上年提高20.72万元。(金海霞)

新闻推荐

肃南持续推行河湖长制提升水环境质量

肃南讯肃南县健全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纵深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治理任务,全面打赢碧水保卫战,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健全完...

肃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