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法治宣传进牧区惠农利牧助发展
□安娜
肃南县有裕固、汉、藏、蒙古等16个民族,地域辽阔、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多民族聚居且人口居住分散,给集中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宣传带来了一定难度。从“马背法治宣传队”到“摩托车法治宣传轻骑队”再到“互联网+法治宣传”,肃南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没有因客观条件的局限而停止探索、创新的脚步,而是因地制宜,推陈出新,不断适应新形势,探索出适合牧区普法新路子。
重点节庆现场抓普及。主要节日、纪念日和专题活动是肃南牧区群众最为集中的时候,该县抓住少数民族群众善于参与文化娱乐活动的特点,在每年的法治宣传月、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6·26”禁毒宣传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和乡镇文化艺术节、祭鄂博、民族体育竞赛、那达慕节和重要宗教活动等时间节点,打破传统的发放宣传单、播放录音形式,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彩页或漫画图册,把生冷的法律法规变为日常生活中鲜活的案例,既达到宣传目的又寓教于活动中,以生动有效的方式取得良好普法效果。
深入边远牧区抓普及。牧民群众常年流动、四季居住不固定,集中宣传有困难。针对这一实际,成立由法官、检察官、警官、党校讲师、律师、司法行政宣讲员、司法行政助理员组成的法治宣讲团,深入各农牧村、边远牧区开展宣传。根据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经营所需法律知识不同的特点,转变工作思路,将宣讲内容按群众的需求来划分,变“我讲什么,你听什么”为“你想听什么,我就讲什么”,把草原奖补、损害赔偿、权益维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处理等内容纳入“菜单”,把主动权交给群众,让群众自助“点菜”培训。宣讲不拘形式,不照本宣科,采用举实例、唠家常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把疑难法律问题解决在门口炕头、解决在棚前井边,使法律法规在润雨无声、潜移默化中得到普及。
利用“互联网+”模式抓普及。在墙报、板报、广播、电视、广告牌等传统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法治宣传工作新形势,利用互联网传播速度的及时性和覆盖面超越地域性等独特优势,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运行以“一网两微三台一终端”为主的新媒体平台精准推送普法产品,使偏远牧区的群众就地、随时了解掌握所需法律知识,解决了地域面积广,群众难以集中的难题,打破了普法工作以往的路径依赖,增强了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普及法律知识由粗放向精准转变,实现了普法宣传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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