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张掖日报 2019-10-23 15:18 大字

□常冬梅

肃南县高度重视司法所工作,以规范化创建为载体,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司法所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

坚持以规范促发展实现整体建设上水平

抓基础设施促保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调剂至100平方米以上,有效解决了办公、业务用房面积不足的问题。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物力财力方面的投入力度,陆续为8个司法所配置开展业务工作需要的办公设施和现代化设备,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满足了办公需求。依托司法行政内网、微信群、远程督察系统等多个平台,及时做好系统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实现智慧治理信息化,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抓制度落实促规范。按照省委办发〔2006〕18号文件精神,在全县8个乡镇设立司法所,均为正科建制,司法所长为副科级待遇,理顺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实现由司法局收编直管。严格按照司法部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司法行政徽章及各项业务工作标识的悬挂、佩带和使用及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工作制度。抓队伍建设促提升。加大对基层政法编制倾斜力度,目前全县24个政法专项编制,其中向基层司法所倾斜15个,政法专编在岗人员全部落实每人1200元的政法机关工作津贴和每人每月150元的基层司法助理员津贴,充分调动政法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县8个基层司法所中创建为省级规范化所的4个,创建率50%,创建为市级规范化所的8个创建率为100%,司法所规范化整体建设进一步提升。

坚持推广“枫桥经验”实现矛盾问题不上交

不断探索创新纠纷排查化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各基层司法所在认真抓好常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草原土地、食品药品安全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产权性、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资源优势,对重大疑难案件主动提前介入进行调处,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和反映的利益诉求。认真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3+X”调解机制、援调对接机制,不断深化“一庭多所”联动、各相关单位参与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3年来,司法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155起,调处成功1139起,调处成功率达98.6%。

坚持精准普惠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

高标准搭建多平台。全面完成肃南县公共法律服务“1中心8站41点”的实体平台、“1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以政府门户网站法治宣传栏目、微博、微信、手机普法短信服务4个子栏目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形成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撑,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分支,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为触角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目前,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8个,覆盖率达100%,在较为集中的村以“片”建室,分散且有建室条件的村单独建室,分散的村与就近的村合并建室的原则,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室41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各司法所通过已建的105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律师互动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切实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至目前,各司法所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840人次,指派18名律师和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全县105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各司法所积极参与和指导“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目前,已有12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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