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三项措施”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

张掖日报 2019-05-08 11:49 大字

肃南讯肃南县通过“三项措施”,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

深化作风建设,结合仲裁工作实际,要求仲裁院工作人员做到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举止得体、提供“一次性告知”等,同时对来信来访者做到耐心细致解答,由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作出如实评价,仲裁院服务满意率达100%。为规范仲裁文书,提高仲裁文书质量,仲裁院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印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样式要求,制作各类仲裁文书,并结合新施行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予以调整。严格仲裁文书校评程序,层层把关,使仲裁文书中的纰漏降到最低。不断提高仲裁文书的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加强《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学习,尤其是加强对疑难案件探讨学习。实行每周五学习制,由分管领导带头轮流授课,既学习理论知识,也学习其办案经验,通过以传帮带等方式,使新聘用仲裁员迅速掌握仲裁业务知识。

(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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