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出大和谐 山丹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本报记者钱晓萍
进门扫码,注册成功后即可自主选择调解员、调解方式,整个调解过程全透明,调解进度步步可查询。近日,在山丹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在切实体验了一番“一网化解”矛盾纠纷的便捷后,当事人刘某由衷赞叹:“过去两三天办结的事项,如今跑一扇门,一天就可一站式办结,还有专人指导,真是方便。尤其对于在外务工、不便面对面调解的群众,还能进入平台提供的互联网法庭进行调解,法官坐镇,远程操作,权威又省心。”
矛盾多变,化解纠纷多元。近年来,山丹县以创建平安山丹为目标,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整合政法、信访、司法等部门优势力量,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面构建“窗口集中接待、现场调处化解、分类转办分流、跟踪督办落实”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今年以来,全县群众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8%、信访重访率同比下降59.8%、集体访同比下降24.1%、越级上访同比下降43%。
只进一扇门,接待大厅、接待服务岗和分类设置的农业农村金融纠纷、国土环保劳资纠纷、家事物业城建纠纷等调解室一应俱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流程一目了然……然而,多元化调处机制的亮点不仅仅在硬件设置的多元,更内核的是调处主体多元、调处体系融合,使群众调处矛盾纠纷有地方说理、有人评理、有规范处理。为此,该县织密多元化解“联动网”,出台《进一步规范山丹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大调处”相关事宜。完善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运行机制,规范建设县信访局人民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组建山丹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医疗、劳资等8个行业和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彻底捋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委员会调解员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从专业人员、公益律师(法律工作者)、部门抽调人员和退休老干部、民间调解能手中招聘,充分发挥他们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调解等已有优势,做到“让专业人来评理,让会干事的人把事情干明白”。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解模式,全面推行赋强公正方式的“自行和解+赋强公正+法院执行”和“人民调解(特邀调解)+赋强公正+法院执行”、司法确认方式的“人民调解(特邀调解)+司法确认+法院执行”、调解审查确认方式的“专业调解员调解+审查确认+法院执行”、判决确认方式的“速裁快审+判决确认+法院执行”四大模式,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前后衔接、层层发力、多方参与、一体推进。
为进一步提升多元化解成效,以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为切入点,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群众信访督导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工作有机衔接,实行精准分流对接化解。依托县信访局信访接待中心,对涉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民工讨薪、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各类纠纷和信访案件,通过“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运行机制,通知相应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行业调委会下沉一线、集体会商,就地化解或到中心对接调处。对涉诉矛盾纠纷,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参照医院模式,实行“门诊式”诉讼,对当事人的诉求适宜诉前调解的,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进行调解,并移交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进行调解,使纠纷解决路径更加多元、便捷高效,全面推动矛盾纠纷(信访案件)一个地点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网络连动、一个口径回应答复、一个流程办结、一个责任落实。数据统计,2019年以来,中心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49件,现场调解成功1638件,调成率达57.5%;调解不成功的,通过移送法院优先立案或责任单位进一步化解,后期办结率达96.5%以上。
群众利益无小事,调解的是纠纷,调顺的是民心。针对矛盾纠纷解决,从昔日的等待“提交受理交办”到如今的“就地调处解决”,从攻克“涉事部门单打独斗,互相扯皮的弊端”到构建依法调处群力解决的工作格局,山丹县全面探索实践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的新机制必将平安和谐、共享共治的理念在群众心中慢慢渗透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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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