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仲裁院 多元化调解促和谐

张掖日报 2019-12-10 21:49 大字

山丹讯山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调解为主、先调后裁、调裁结合”的原则,多措并举平息矛盾纠纷,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山丹作出贡献。

充分发挥仲裁院调解职能优势,坚持在案前、庭前、庭中及裁决前等一切有利时机积极进行调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目的。通过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不断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乡镇调解组织的日常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仲裁员参加全省调解员和仲裁员业务培训及全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线上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至目前,仲裁院共调解处理争议案件11起,调解率达72.72%。(童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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