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医保局全程“在线”做好疫情期间社保经办服务
近期,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市医疗保障系统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多措并举抓实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全力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保持经办“不断线”。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针对弹性上班和居家办公特点,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媒体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经办事项的通告》,广泛公开“不见面”服务方式,公布办公时间固定电话和休息时间手机号码,安排专人24小时受理经办业务和政策咨询,通过网络、微信群、钉钉群和服务电话等非接触方式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截止11月8日,办理单位缴费核定661家、异地就医备案251人、门诊慢性病和谈判药品备案40人,接受群众业务咨询2054人次,答复率100%。
预付资金“开绿灯”。严格执行“先救治、后结算”政策,新冠肺炎医疗费用医保支付不设个人封顶线,不纳入个人年度医保支付限额计算范围,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共同负担。按照省医保局、财政厅《关于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县区医保部门主动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手续,紧急向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拨付救治预付金,确保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目前已向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预付资金500万元、向县区疫情防控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预付资金2081万元,切实缓解了定点救治等相关医疗机构资金不足的难题。
送药上门“暖人心”。围绕疫情期间门诊慢特病患者出行购药难题,及时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城区居民门诊慢特病用药零时保障措施的通知》,在落实疫情期间“长处方”制度基础上,遴选4家定点零售药店配送门诊慢特病药品,紧急开通定点零售药店门诊慢特病信息系统结算权限,在全市开展门诊慢特病线上购药线下配送上门服务,通过“网上”“掌上”购药方式,目前,已向8553名患者配送门诊慢特病药品68.8万元,为疫情期间门诊慢特病患者用药提供了便利。
就医结算“无障碍”。加强对新上线医保信息系统维护,及时为本地、异地就医住院患者结算医保费用。此次疫情发生后,根据国家加快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要求,按照“先省内后跨省、先普通门诊(个人账户)后门诊慢特病”的原则,安排工程技术人员跟进全省医保信息系统上线进度,全力推动普通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工作,全市1643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实现跨市跨省普通门诊、药店购药费用直接结算,目前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339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87.29万元。
物资供应“日监测”。畅通疫情防控医疗药品应急挂网采购绿色通道,有效保障疫情防护和核酸检测的需要,简化申报办理程序,确保疫情防控医疗药品“零延时”采购。实行医疗机构药品库存情况及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每日定时了解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试剂、确诊患者治疗所用药品储备情况,监测核酸检测试剂、患者救治药品等价格,确保全市医疗价格运行态势平稳。
疫苗接种“全免费”。全力保障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严格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拨付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张掖市开展疫苗全民免费接种。截至11月8日,上解新冠病毒疫苗专项资金1.21亿元,分六批次向接种机构结算疫苗接种费用1208.08万元。从2021年10月27日零点起,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疾控检测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1∶1单样检测最高限价由60元/人次调整为57元/人次,5∶1混样检测最高限价由23元/次调整为22元/次,10∶1混样检测最高限价由15元/次调整为13元/次。(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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