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以多项务实举措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张掖日报 2021-09-13 16:55 大字

本报讯今年,张掖市人社部门积极行动,延续实施和调整优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全力以赴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及时足额向见习单位发放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此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积极开展“征兵宣传进高校”活动,稳定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和征集比例,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拓宽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伍通道。此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持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精准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普通高校学生及中专、高职、技师(技工)院校的学生开展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及时落实培训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统筹完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管理,推动落实职业院校开展培训激励政策,切实做好院

校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中,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社会统筹基金。缴费基数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月起缴费,按照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等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规定,将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周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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