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开展2021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
本报讯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张掖市2021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这次补选对象为张掖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省属驻张单位和中央驻甘单位)高层次人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二是符合《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三是第一层次人选应当为能引领学科建设、加速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年龄在57岁以下(196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应当为能支撑张掖市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学术技术骨干,年龄在50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加大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力度,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四是公务员(含参公)等行政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补选工作实行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评选相结合的方式,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逐级推荐申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推荐对象进行评议,提出拟推荐人选,并对拟推荐人选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省人社厅。本次申报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黄晓涛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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