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聘用30名社会监督员监督医保工作
本报讯(记者王瑞云)6月16日,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举行。会议宣读了张掖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向聘用的3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和10名市医疗保障政风行风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对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进行相关培训。
据了解,张掖市医疗保障部门采取单位推荐和社会征集相结合的办法,由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定点医药机构、退休干部职工、参保人员代表以及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干部和媒体记者等范围中聘用3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向社会公布后颁发聘书及有效证件,实行聘用制,聘期3年。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和执行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监督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是否存在欺诈骗保行为,围绕医疗保障政策、强化医疗保障综合管理、提高医疗(药)服务质量、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等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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