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张掖日报 2019-03-29 22:18 大字

甘州讯自2019年1月起,甘州区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均提高8%,城市低保标准由485元提高到524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标准由310元、290元提分别高到335元、318元;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年人均8174元、5226元。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年标准已达9720元;农村集中特困供养基本生活年标准已达6024元;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基本生活年标准由4860元提高到5232元。照料护理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重新予以调整,通过购买服务,依托第三方服务照料服务平台根据特困人员自理情况动态开展每月2至6次生活照料服务,提高特困群众生活质量。(宋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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