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复合式付费制度

张掖日报 2018-08-29 16:41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静文)张掖市认真落实《张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要求,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复合式医疗保险付费办法,并于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执行。

据了解,复合式付费制度体系包括,一是实行总额预付管理。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基金收支情况,住院统筹基金按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市级结算总额的60%,按月拨付至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实行“按月预付、次月结算、年底决算”,其余40%与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考核结果挂钩,年底进行清算。二是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全市统一执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50+n种普通常见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50+n种常见多发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50+n种常见大病分级诊疗病种。单病种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相应病种在最高限额内的合规费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三是探索建立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采取按床日付费的方式。四是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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