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某单位因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被罚

甘肃经济日报 2021-01-18 00:47 大字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近日,张掖消防救援支队民乐消防救援大队在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发现民乐县某重点单位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对该单位依法做出罚款人民币94000元的行政处罚。

检查组在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消防设施;擅自停用消防设施。针对该场所的违法行为,检查人员经多方拍照调查取证、传唤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受询问调查进行了核实。依据相关法律,民乐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94000元整的处罚。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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