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建征旧房住新居 民乐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纪实
□焦德宏
民乐县以拆除城市规划区违法违章建筑为突破口,加强城市执法管理,同时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的一项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在全县形成“拆违建、征旧房、住新居”的良好局面。
向违建说“拜拜”
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一些违法违章建筑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同时,棚户区房屋老旧、布局凌乱、公共设施不足,排污难、排水难、垃圾处理难等问题突出,既制约了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加大了城市执法管理难度,也严重影响城市的形象和面貌。
2016年12月,该县组织召开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全面展开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攻坚行动,县城文盛苑小区东侧片区违法违章建筑作为首批重点拆除对象,在各执法部门的通力合作下顺利拆除,拉开了全县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序幕。组建4个工作组,深入违建片区开展调查统计,摸清违建底数,逐户宣讲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主动拆除搭建的违法违章建筑。采取党员干部带头拆等措施,确保违建拆除工作顺利推进。对拒不拆除的,组织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三个月后,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百日攻坚”行动战果丰硕,全县累计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543处10.6万平方米,清理整治违法占用耕地290亩,有力提升了城市文明形象。与此同时,按照“疏堵结合、民生为本”的原则,着力解决违建拆除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民生问题。新建汽贸城、畜牧养殖小区、废旧物资市场、煤炭经营市场等专业市场,将国道227线城区段乱搭乱建进行汽车贸易、维修的经营户,城区养殖户和建材销售、木材加工等经营户引导搬迁经营,既拆除了违建、解决了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又保障了经营户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棚户区改造实现安居梦
县上坚持把实施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建设高原生态文明县城的重要抓手,按照“先易、后难”“先城区、后临街”“先分散、后集中”和“出棚上楼”“三先三后一出一上”工作方法,2017年以来,共投资16.05亿元,先后对城区白马什字、城关村等27个片区进行集中改造。
“棚户区改造重在征地拆迁,难在利益分配,工作稍有偏差,就可能导致前功尽弃、寸步难行。”县房管局副局长李常平说。(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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