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 2018年消费维权 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兰州晨报 2019-03-15 03:24 大字

制图/许天野

本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刘有中)3月13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希望通过披露投诉案例,为消费者在未来的消费维权中提供参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预订客房被调换

2018年8月13日,消费者投诉称于5月22日通过携程网全额交付2592元,提前2个多月预订了距离月牙泉景区很近的敦煌某客栈4间房。消费者在约定时间到达敦煌该客栈后,商家却告知:先前预订的房间已经客满,无法入住,需要将同行的4家人分别调至服务设施和地理位置完全不同的另2家客栈。消费者拨打12315电话投诉。

经莫高工商分局调查,消费者投诉属实。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责令客栈方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6000元的处罚。

2无证售房拒退款

消费者张女士向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于2018年1月18日在兰州新区某开发商售楼处定购了某小区商品房一套,并交付10万元定金(售楼人员未说明定金1万元即可),后发现该栋楼房没有预售许可证,故要求退钱。后经双方协商,开发商称只退9万元,剩余1万元不退,且退款最快需6个多月,也不给出具体退款日期。消费者致电省工商局12315,请求调解为其退款。

经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过协调,开发商同意退还定金,并于2018年10月24日将10万元退还至张女士账户。

3手术失败不赔偿

2018年6月5日,消费者黄女士在平凉市崆峒区某美容医疗机构做韩式双眼皮埋线手术,术后眼球严重发炎,不得已商家只好带消费者前往西安将埋线取出,埋线手术宣告失败。消费者认为手术没有达到承诺的效果,要求美容机构退还手术费并赔偿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商家却一再拖延拒绝,消费者遂投诉。

经调查,消费者投诉属实。最终商家退还消费者手术费用3000元并赔偿医疗相关费用3000元,两项合计6000元。

4“忽悠”购买保健品

2018年1月19日,消费者张大爷到临泽县工商局投诉,称其参加了某商行组织的“保健养生联谊会”听健康知识讲座,在推销员的大力宣传推销下,没有与家人商量便购买了“藏域灵草爱体口服液”系列保健品,共花费7380元。其子女发现后认为张大爷“上当了”,花了“冤枉钱”,造成家庭矛盾。于是张大爷到该商行要求退货退款,但遭到拒绝,遂投诉。

临泽县工商局联合县食药监局突击检查了该经营场所。经调解,商行当日将未开封的保健品货款5400元退还给了消费者。

5违规乱收餐具费

2018年6月,消费者称其在某生态园消费时,在未被事先告知和明示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1元/位(套),认为是违规收取费用,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查处。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西固区工商质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下转T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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