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年猪”“年鸡”卖到北上广

甘肃日报 2018-02-14 06:36 大字

本报记者齐兴福通讯员张娟

2月7日,农历腊月廿二。临泽县新华镇明泉村村民梁文义和妻子一早就起床了,喂鸡、打扫鸡舍,忙得不亦乐乎。当天,镇里的合作社要来收购他家的“年鸡”。

养“年鸡”“年猪”,是明泉村沿袭多年的传统。每年四五月间,家家户户买上猪崽、鸡苗,用粮食、麸皮一直喂养到腊月,宰杀过年。2017年,为将明泉村的养殖资源转化为农户脱贫致富的经济优势,新华镇依托镇里的一家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网上发起了“明泉年猪肉”扶贫公益众筹项目,并在网上对明泉“年鸡”进行了宣传。

“‘年猪\’‘年鸡\’我们吃着香,城里人能喜欢吗?”“养殖成本高,价格自然高,会不会卖不出去?”起初,大家对网上卖“年猪”“年鸡”并没有抱多大希望。然而,镇里的帮扶人员却并不这么认为。他们积极引导合作社通过“基地+农户”形式,采用线上线下认购销售等方式,将明泉“年猪”“年鸡”进行重点推介。订单随之而来。兰州、西安、北京、上海、广州……明泉的“年猪”“年鸡”越“走”越远,名声也越来越响亮。

“我们只管养殖,销售的事完全交给合作社,他们定期过来收购就行了。”记者走进这家合作社的时候,负责人赵兴录正忙着将收购来的“年猪”肉和宰杀好的“年鸡”打包,准备年前的最后一次发货。

“明泉的‘年猪\’‘年鸡\’都是用玉米、小麦、麸皮喂养,不添加任何饲料添加剂,不仅肉质好,而且绿色健康,在网上很抢手。”赵兴录说,合作社对农户饲养的“年猪”“年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检疫、检查,并建立了养殖生产档案,实行全程追踪,确保食品质量。

目前,明泉村的“年猪”众筹项目已筹集资金13万余元,每箱5斤装的“年猪”肉卖到了138元,一只“年鸡”220元,很多“年猪”“年鸡”卖到了北上广等大城市。

赵兴录说,2017年,通过网络,村民的“年猪”每头增收800元。今年,合作社将鼓励村民扩大养殖规模,规范养殖标准,为村民谋取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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