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公安局森警大队放飞一只经救治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苍鹰
高台讯近日,高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放飞了一只经救助、生命体征恢复正常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苍鹰。
这只苍鹰是该县南华镇南寨子村一村民在罗城镇天城湖水库附近干活时发现的,接到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当时该鸟翅膀及爪部轻微受伤无法正常飞行。民警将其带到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经工作人员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苍鹰。
近年来,该县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和保护力度,群众爱鸟护鸟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人人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段海张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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