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党建引擎推动乡村振兴 高台县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
□赵建龙
高台县以推进“四抓两整治”为抓手,全力打造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动力引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乡村振兴开篇破题
按照“整体谋划、逐步推进,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思路,提出以“三线四区”建设为着力点,通过景观打造、产业融合、基地建设等途径,走出一条特色鲜明、活力迸发、人业同兴、协调共进的乡村全面振兴之路。结合实际制定《高台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从试点示范创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明确目标任务。将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列入县委、县政府重大会议议题,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乡村振兴专题会议,听取各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推行县级领导包镇抓村、部门定点联系帮扶制度,督促带动全县各部门靠前服务、各尽其职。
坚持头雁领航育好乡村振兴一线力量
结合村“两委”班子摸排整顿、推进“一肩挑”等工作,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选进村班子,全县村干部队伍中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致富能手等优秀分子达284人、占70.3%,“一肩挑”书记达110人,占80.9%,有专职化村干部的村达90个,占66.2%。常态化开展村干部能力素质摸排调查,对发现能力不强、素质不高的坚决调整,对涉黑涉恶、侵害群众利益的坚决惩处。去年,共调整村党支部书记34名,查处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6件、处分19人。持续强化帮带培养,实行“一对一”“多带一”,为34名新调整村党组织书记、628名村级后备干部逐一明确帮带责任人,通过交心谈心、岗位锻炼等方式,从思想、作风、能力上进行培养,确保村级干部素质过硬。健全完善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落实村干部绩效工资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制定村干部集中办公和轮流坐班值班制度,将值班情况与绩效报酬直接挂钩,常态化开展抽查检查,督促村干部履职尽责。实行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制度,帮助党组织书记善履职、履好职。实行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促进村干部规范用权、廉洁用权。
坚持固强补弱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
鼓励支持村党组织、村干部、农村党员领办创办经济组织,全县村干部、农村党员领办经济组织数达到218个,占33.5%。着力优化村党组织设置,及时将有条件的村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设置产业型党支部,推动农村党组织建设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目前已建立产业型党组织9个,设置产业党小组95个,培树党员致富带头人834名,带动1.6万多户群众创业致富。大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提升行动,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扶持,先后整合资金689万元,支持38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部清零。大力开展村(居)活动场所集中攻坚行动,将便民服务大厅、党员活动室等全部纳入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活动阵地整体服务能力。近年来,全县累计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新(改)建活动场所58个,136个村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全部达标。采取财政补贴与个人自筹的办法,为现任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立村干部报酬、工作经费稳步增长机制,全县村干部报酬达3万元、“一肩挑”书记报酬达4.5万元,村级办公经费达5万元。先后为356名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救助金79.5万元,为700多名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590万元。
坚持引育并重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将熟悉农村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脱贫一线挂职锻炼,选派3名干部挂职贫困村所在镇党委副书记、8名干部挂职镇政府副镇长。整合大学生村官等力量,为16个贫困村选派帮扶干部73名。深化专家人才服务基层平台载体建设,组建8个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选聘121名拔尖人才、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村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选派106名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引导40名县级医疗机构医疗人员到农村签约服务。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采取“人才+项目+产业”方式,每年由农业技术骨干在各镇领衔实施10个左右的县级重点人才项目。实施“高台籍优秀人才回流”计划,建立高台籍在外优秀人才信息库,引导在外优秀人才献策出力。整合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资源,建成培训示范基地26个,累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产业带头人和技能型劳动力8969名。制定“乡土人才超市”认定标准,对服务群众作用发挥好的4个“乡土人才超市”给予经费补助,筛选支持9名乡土人才在农村办工作室,对4名农村创业大学生给予资金扶持。
坚持治理有效营造乡村振兴良好环境
以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抓手,持续加强乡村振兴、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乡村振兴党建示范点8个、乡村治理示范村19个。坚持精准定位、定向发力,结合各镇实际研究确定“红色引擎”助力村居风貌提升等“书记项目”14个,通过展示项目建设成果,交流项目实施经验,不断提升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水平。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党员、村干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鼓励引导群众检举揭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建立村“两委”成员常态化联审制度,清理不符合任职资格人员44人。每年倒排确定10个以上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一制定整顿转化方案,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对整顿效果明显的,及时纳入党建示范点或乡村治理示范点创建对象,推动后进变先进。结合“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相关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发挥作用。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依法依规公开党务、村务,有效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和资金使用等符合程序规范、符合村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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