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锁定“三农”释放强农利好政策
高台讯(记者段海)近日,《中共高台县委、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这是该县自2009年以来,连续第12年以县委“一号文件”的形式对农业农村发展进行奖励扶持。
该文件在延续去年奖励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和新增加了部分内容,分别从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四个方面提出34条具体扶持政策。乡村振兴示范建设上,明确对村居风貌提升新改建房屋的,按照《关于印发高台县村居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制定的贷款政策执行;明确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其他农户空置房拆除并复垦绿化的,按照《高台县农村闲置住宅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执行。农业产业发展上,草畜产业部分新增了对当年创建的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奖补30万元;对建立“饲草银行”,与农户、养殖企业稳定建立收储、供销合作关系,当年收储饲草达5000吨、10000吨以上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15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购买成年良种种公羊1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区),每只补助1000元的奖励扶持政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部分,新增对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家乐新建成的旅游厕所,经市、县旅游主管部门验收评定为AAA、AA、A级的,分别给予管理运营单位4万元、3万元、2万元的资金补助。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建设上,标准化生产及土地细碎化整理部分新增对编制省级农业地方标准,经省级部门认定发布的,按照每个5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农业机械化生产部分新增对当年发展辣椒产业购置使用辣椒去把、色选设备的,按照购买发票价格的60%给予补助。
山丹讯(记者翟继宗)近日,《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出台,目标锁定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多项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奖励扶持力度为历年之最。
“一号文件”从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八个方面发力,对做好2020年全县“三农”工作提出总要求,推动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步入快车道。在发展方式上,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稳步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加快建设生态宜居村庄,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在政策支持上,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的要求,打好涉农项目资金“组合拳”,充分发挥聚合叠加效应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最大限度调动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在符合前置申报条件的基础上,严格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和项目制管理模式,重点对马铃薯、食用菌、中药材、果蔬、草畜等产业以及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机械化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生态宜居村庄建设等11个方面给予奖励扶持,最高给予60万元的补助。特别是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出台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等,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最低2万元的奖励,以及给予最高400万元1年期银行基准利率50%的贴息。在农业机械化发展方面,对购置目录内部分指定农业机械,除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级补贴外,县财政按国家补贴标准给予累加补贴;对当年购置进口或未列入甘肃省补贴目录但先进适用的部分机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财政给予购机价格10%的补贴。同时,为推动惠民举措切实取得实效,该县全面建立“五级书记”抓农村工作的机制,健全完善县乡(镇)村三级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广泛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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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高台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