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信任的“和事佬” 记“全国模范司法所长”高台县司法局巷道司法所所长周成

张掖日报 2019-02-14 16:55 大字

□杨晓珍

他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被干部群众亲切地称为“人民的好司法”。他就是高台县司法局巷道司法所所长、巷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周成。

今年50岁的周成,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已有19个年头。19年来,他扎根基层,把真诚奉献给自己热爱的司法事业,把爱心献给基层人民群众,由于经他调解处理的案件有理有据,合法合理,群众信服、认可度高,干部群众亲切地称他为“人民的好司法”。2013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今年1月,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心系群众化解矛盾解民忧

“铸就金刚钻,敢揽瓷器活”这是周成的口头禅。从事司法工作多年来,他一直坚持学习法律法规,搜集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经典案例,并归集成册,作为调解员培训教材。进村入社是周成每天例行的工作,他手头常拿一本民情记录本,上面清楚地记着各村各社的矛盾纠纷。不熟悉他的人问他拿本子做什么,他说:“这是我的日记,不过写的都是别人家的事。”在他的民事纠纷调解手册记录本上,常用两种颜色的笔记录工作内容,黑色的是当事人阐述,红色的是用来备注相关法律法规的。“老百姓闹矛盾都认自己的理,要想把双方都说服认理,就要找出让双方都认可的依据。”他常对身边的同事说。数十年如一日的民事调解工作,使得周成成为全镇最有威信的调解员。自2000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共调解民间纠纷19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避免民转刑案件58起,劝阻群体性上访134件,防止非正常死亡26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2起。

普法先行建设法治新农村

“基层矛盾调解是手段,防范才是关键,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是矛盾出现和调解不了的根本所在。”在工作中,周成一边处理矛盾纠纷,一边将普法教育抓在手上,用身边的案例教育群众。2013年5月,巷道镇高地村八社要分配一笔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当时未将本社外出上学的2名学生纳入分配范围。他连夜翻阅相关法律法规后,次日便深入全社49户农户家做工作,说服村民推翻原来的分配方案,制定新的合理、合法的分配方案将2名学生纳入分配范围。他将这起案子编成典型案例,下发到全镇各村教育广大群众要依法办事。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他每年都积极参与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大规模法治展览、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类普法培训班56期,组织各类法治讲座72场次,制作多幅法治宣传图板块,编印宣传资料1.5万多份,发放普法资料1.4万多套,实现镇有普法一条街,村企有普法宣传栏,户有普法书籍,在全镇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

爱岗敬业辛勤耕耘献青春

作为一名普通的司法工作者,他始终把严谨、慎独、公平作为座右铭,并贯穿于工作中。工作中,他爱岗敬业,加班加点从不叫累、取得成绩从不骄傲,时时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的同事。在2008年9月的一天,巷道镇东湾村六社群众因征地拆迁发生矛盾,60多名群众聚集到村上情绪激动。得知情况后,他便骑摩托车下村,从下午劝说到晚上11点,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征地款分配方案,村民们被一一说服,事态得到平息,然而他却在回家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碰撞,造成左腿骨折。在医院治疗期间他心里一直想的还是工作,未等康复便拄着拐杖上班了。领导让他休息,他却说:“这点伤不算啥,手头还有好多群众的事等着处理呢。”自此,他的左腿留下了终身残疾的遗憾。

廉洁公正守法为民做表率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周成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处事原则,对每一件事,无论是大事小事都做到秉公办理。巷道镇王某某1996年外出打工,将自家2.2亩承包地给同村王某代种。1998年王某将地亩签进自家土地合同,2000年王某某收回了耕地。后来,因城市建设将王某某耕种的土地征用了,但王某认为这地亩在自己家土地合同上,要分一部分征地款。王某私下给周成送去1000元钱,请其帮忙处理。周成将双方当事人约到司法所,首先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王某觉得周所长说得有理有据,没再闹事。事后,周成将1000元钱退还给了王某,并告诉王某:“有理走遍天下,要是占不住理,给多少钱也不能办没理的事。”

周成,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一名平凡的基层司法工作者,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营造着和谐社会,演绎着奉献的人生,他用自己的满腔热血,谱写了一曲为民解忧,服务人民的奉献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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