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24岁青年完成器官捐献让爱永留人间

兰州日报 2019-01-14 03:42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晓芳)1月11日,随着一例肝移植手术在兰大一院顺利完成,及心脏、肾脏的成功运转,来自一位24岁的张掖高台青年的生命礼物,让4位患者绝处逢生。不久,青年的两枚角膜也将使深陷黑暗的患者看到希望的曙光。

2018年12月28日,家住高台县合黎镇的小刘在夜间外出时意外摔伤,昏迷不醒。被当地医院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那天,孩子摔了送医院后,抢救的医生就说‘醒不了’。我不信,坚持把孩子转到张掖市人民医院,结果说法也一样。”45岁的母亲凤英回忆。

此后,小刘虽经积极救治,病情未能好转。1月6日,他被转入兰大一院,在积极治疗同时对其进行了脑死亡判定。经过临床检查、脑电图、经颅多普勒检查,由有资质的脑死亡判定医师进行判定,符合脑死亡诊断,12小时后再次进行检查,再次判定,仍符合脑死亡诊断,最终签发脑死亡诊断书。

在兰大一院的这几天,母亲凤英见到了不少等待肝、肾移植的患者,“他们的心情和我一样。我的孩子救不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救别人。”1月9日,在甘肃省红十字会健康促进办相关负责人贾伍亮的见证下,小刘的家属签署器官捐献志愿书。据兰大一院器官捐献协调员李莹介绍,小刘的母亲要求把孩子所有能用的器官都捐献出来。经专家评估,患者心、肝、肾、角膜均适合捐献。信息上传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匹配到相应受体。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他的心脏匹配给北京一所医院一位心衰患者,肾脏将移植给一名浙江患者。

1月11日上午,兰大一院召开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会议,就患者器官捐献过程的伦理原则进行讨论,并约见患者家属,详细询问家属意愿,经审查本次捐献提交材料真实,捐献符合自愿无偿原则,同意捐献。随后,在贾伍亮的见证下,医院进行获取手术及肝脏移植手术,心脏、肾脏同步送往移植医院,角膜收入医院眼库。

术后,对小刘的遗体仪容恢复后,进行了一场简短而庄重的告别仪式,来自甘肃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医院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与医护人员在捐献手术前向器官捐献志愿者鞠躬并默哀。

与此同时,肝脏移植手术开始。此次手术的受者是名54岁的肝癌患者,有多年肝硬化病史。两年前,患者发现肝脏癌变,遂来医院排队登记“肝移植”。由于没有合适的肝源,手术未果。几个月前,患者病情加重,再次来院登记肝移植,所幸很快等到了手术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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