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出台实施办法礼遇关爱道德典型

甘肃日报 2019-01-07 04:54 大字

本报高台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齐兴福 范海瑞 通讯员周淑云)记者1月3日获悉,高台县出台《高台县道德典型礼遇关爱实施办法(试行)》,旨在树立好人好报、德行天下的价值导向,发挥道德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办法》明确,高台县推荐获评的历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时代楷模、“中国好人榜”上榜人物,省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陇人骄子、“甘肃好人榜”上榜人物,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高台县评选表彰的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等,都将作为“道德典型”被予以特别的礼遇关爱。

据了解,礼遇关爱措施包括优先担任单位和辖区道德风尚评论员、道德讲堂宣讲员等;享受现金奖励、节日慰问;在子女上学深造、个人就业、申请入党入团、评先评优、就医、解决住房困难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免费享受县内旅游文化资源;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道德典型为企业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的,税务部门还为企业开通咨询服务“绿色通道”,为其提供“一对一”政策辅导和办税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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