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健全救助体系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高台讯(记者许大凯)高台县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严格落实救助政策,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努力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该县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按照省市县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城市低保标准由2016年每月418元增加33元达每月451元;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016年每月285元调为每月292元,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016年每月249元调为每月275元。对核查属实,不符合低保规定的121户308人作出不予审批决定,清退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100户219人;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36户66人及时调查审批纳入低保,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漏保”发生,坚决杜绝“人情保”现象。至目前,纳入城乡低保对象5741户11512人,占全县人口的7.26%。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落实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上半年“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共救助44人、救助资金8.42万元,救助城乡重大疾病患者51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87.59万元,为1102户2478名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117.54万元。切实加强特困人员救助,纳入农村五保供养1167户1225人,其中集中供养294户296人,农村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8.4%,分散供养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4528元,增加328元达到每人每年4856元;集中供养标准按每人每年6804元执行。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52万元,使3797户8888名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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