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骨”上的承载 陕西破获重大文物案件系列报道之一

西部法制报 2020-04-21 00:35 大字

董丽君高虎

编者按

文物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陕西是文物大省,许多中国古代文明灿烂与辉煌的历史印记,就深藏在脚下这片三秦热土中……

2019年,陕西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文物案件2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7人,追缴文物3027件。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行的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上,陕西省的参展案件及文物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傲人的成绩,一方面反映出三秦大地历史文化的悠久,另一方面更展示出陕西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的辉煌战果和保护文物的坚强决心。本报从即日起,推出系列报道《守住三秦记忆护卫国之重宝》。皇天后土,山路蜿蜒。

4月1日,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槐树岔乡月牙树台村。

在走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后,村民张某带着我们来到这个山坳,这里有一个至今让他心悸的洞口。他曾是盗挖“龙骨”的一员,在一次挖掘中发生塌方,他的腰部被砸伤,断了8根肋骨。后因为盗挖“龙骨”,他被判了缓刑。

落日的余晖,洒落在山坳里的小树之间。警察与曾经的盗掘者在这里并肩而行。张某曾因错误的认知,与作为“龙骨”保护者的当地警方成为对立者。而现在,对“龙骨”有了正确认识的张某,坚定地与警方站在同一战线,一同守护着深藏在家乡土地下的“龙骨”,守护着三秦大地历史的记忆。

“就是前面那个山坡,我们去年5月份办案的时候,就在那里蹲守了好几天!”

循着粗犷的嗓音,记者看向了子洲县马岔派出所所长钟延亮所指的方向,那里是一道比周围地形略高的土坡。

“土坡地势够高,有个望远镜周围很多地方都能看得清。”钟延亮说道。在榆林市子洲县的一些山坳里,埋藏着由于地质变化形成的“龙骨”,又叫古脊椎动物化石,属于古生物化石的一种,有极高的学术科研价值和一定的药用价值。前几年盗挖“龙骨”现象严重,但由于只是认定其为药材,涉案经济价值不高,故处罚力度较轻。这几年随着“龙骨”科研价值的凸显,保护“龙骨”也成了当地公安的重要工作之一。

给我们带路的张某也搭话道:“‘龙骨’越来越少了,是应该保护起来了……”

■山坳里的“龙骨”

2019年5月中旬的一天,一阵急促的报警电话打破了子洲县公安局马岔派出所的宁静。

“槐树岔乡有人在盗挖‘龙骨’。”

简单的一句报警,引起了马岔派出所所长钟延亮的警觉。在及时向子洲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汇报后,钟延亮和民警们开始了缜密的侦查。因为无法确定具体盗挖地点,钟延亮便从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入手。6名民警分成两组,一组在槐树岔乡月牙树台村几个盗掘“龙骨”的地点轮班蹲点守候,另一组进行走访排查。5天后,民警发现该乡张石畔村村民左某明、张某应两人频繁往返于两村之间,形迹可疑。在确定两名嫌疑人后,民警决定依法对月牙树台村左某明的亲戚张某的住处进行突击检查,结果发现了未来得及处理的“龙骨”780余公斤及作案工具。随后,民警在继续深挖线索后,发现村民张某国也长期进行盗掘活动,随即将其抓获,在其家中查获“龙骨”25.2公斤。后经查明,张某国从2018年12月起,陆续盗掘“龙骨”380余公斤,获利1.2万余元。

■填补陕西省办理“龙骨”案空白

据钟延亮介绍,盗掘“龙骨”案的难点一是抓捕难,因为山里视野开阔,即使民警看到在某一个山坳里有人盗掘,但往往赶过去时,犯罪嫌疑人就已经跑了。另一个难点就是“龙骨”价值的认定和鉴定难,而榆林市榆阳区侦办的陕西省第一起“龙骨”案,给他们办案起到了很大的参照作用。

说起陕西省第一起“龙骨”案,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侦大队民警何永斌这样介绍道,2010年以前,当地人都把“龙骨”当药材出售,从2011年1月1日《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之后,人们才对“龙骨”有了正确的认识。在榆林警方和政府的大力宣传下,当地盗掘古生物化石案已少有发生,近年来的案件大多都是外地人流窜作案。

2019年3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从外地驾车至榆林,经多方打听,发现该市榆阳区麻黄梁镇附近有“龙骨”,便先后雇用11人盗掘,同年4月1日被民警当场抓获,并在其租住的村舍中缴获疑似“龙骨”,称量共计1298公斤。经审讯,该盗掘团伙使用特制工具作案,分工明确、手法专业。犯罪嫌疑人归案了,但如何确定法律责任又成了一个难题,因为以往没有办理过类似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辩称自己是在挖药材,但“龙骨”的意义又远不止药用价值这么简单。后榆林市公安局决定,将涉案的“龙骨”送往西北大学。经地质学系专家鉴定,涉案“龙骨”属于新近纪元北方常见的三趾马动物群种类,包括羚羊、三趾马、似大唇犀,该类化石具有很大的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

从侦办的陕西省第一起“龙骨”案件起,涉及古脊椎动物化石的相关案件的办理,开始有了一个完整的可参考的办案流程。该案的顺利办结,弥补了陕西省办理此类案件的空白,推动了榆林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和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保护并重

2019年4月,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得知,辖区石窑沟办事处某村一处山坳里,被侧挖开14个土洞,疑似盗掘“龙骨”,但盗洞已经被废弃。专案组民警认为,犯罪嫌疑人不会轻易放弃已经挖好的盗洞。民警姚建余和同事决定对该地进行不定期巡查。同年10月,当自以为风声过去的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再次前来盗掘“龙骨”时,被巡查的专案组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缴“龙骨”93公斤。

公安横山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贺鑫介绍道,该案的破获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极大地震慑了此类犯罪,有效遏制了破坏文物及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而此类案件的侦破带来的启示是,不仅要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更要对探、掘、盗、运、销“一条龙”的“龙骨”文物犯罪网络进行全链条打击,同时,还要加强与文物部门的协作,打击和防范并重,不仅要打,更要保护。

在打击盗掘“龙骨”犯罪过程中,榆林市公安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从刑警支队、网安支队、技侦支队、法制支队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由常务副局长刘世津任组长、刑警支队支队长马锐任副组长的专案组,在全市掀起了打击盗掘“龙骨”犯罪高潮。2019年,该市共破获盗掘“龙骨”案件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追缴“龙骨”3100余公斤。马锐介绍道,上述案件的破获,大部分都有热线举报、警民联合的共同点,这说明了当地民众对“龙骨”的保护意识在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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