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检察院加大打击犯罪力度
本报讯(记者杨娟通讯员郭彩娃)近日,榆林市子洲县检察院依法将郭某、李某某等11名恶势力集团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批准逮捕。
经审查,该团伙人员相对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多人多次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共同实施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后果。子洲县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认为上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形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悉,子洲县检察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建议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确保对违法犯罪行为持续高压打击,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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