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保障做到百姓心坎里 2017年榆林市民政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马蕊
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完成神木撤县设市、“7·26”下拨救灾资金1.31亿元……2017年,榆林市民政工作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各项民生保障措施真正做到了百姓心坎里,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出台了五个规范性文件,与扶贫部门采取“三共同”办法,精准识别了救助对象,彻底清除了长期以来“政策保、人情保”的顽疾。12县市区全面落实了分类施保、渐退帮扶、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大病救助、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人员护理经费等七项政策,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与扬州的对口帮扶工作,就榆林市8个贫困县在中心敬老院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慈善爱心平台建设、民政管理理念以及社工人才队伍、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等方面,双方进行了对接并签订了框架协议。该局帮扶子洲县马蹄沟镇水浇湾村取得了一定成效,投资22万元修村内道路0.6公里,建活动广场200平方米。
区划地名工作卓有成效。完成神木撤县设市,7月23日顺利举行了挂牌仪式。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阶段性工作,录入地名词条5.9万多条,目前已进入成果转化阶段,速度和质量排全省前列。批准设立了榆阳区(金沙路、朝阳路、沙河路、明珠路)4个街道办事处,横山区(怀远、夏州)2个街道办事处。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去年“7·26”绥德、子洲发生特大暴雨洪灾,榆林市安全转移和需紧急生活救助群众17万多人,下拨救灾资金1.31亿元,并为绥德、子洲两县筹得社会救灾募捐资金7162万元。全年共创建了14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其中8个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居全省第一。
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广泛开展了双拥活动,全年慰问优抚对象13299人,对两参人员的认定办法被民政部采纳,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认证率达98.01%,超越宝鸡。完成1978年—2014年政府安置退役士兵25713人的数据采集,做好了退役士兵权益保障。与市人社局共同举办了自主就业士兵专场招聘会,加强省十三次党代会、“一带一路”、十九大期间涉军维稳工作,全市未发生赴省进京涉军非访。
社会福利事业均衡发展。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2360名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全年下达省市福彩公益金8000多万元,有力支持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儿童社会福利事业、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殡葬设施建设等各类民政事业的发展。截至12月底,福利彩票销售额11.84亿元,增长2.92%,稳居全省第二,仅次于西安。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规范。全市市本级社会组织408个,建立了353个党组织,实现了应建必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社会组织年检率达83.4%,实现了追赶超越咸阳市的目标。协调两办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
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完善“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工作力度,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社区协商、社区减负等制度取得重大进展,社区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快社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2017年共建成了12个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和10个省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完成了19个城镇社区达标改扩建任务,下拨补助资金1380万元。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依托各县市区社区网络平台现有硬件基础,推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每个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2—5人。
养老服务业持续推进。榆林市目前60周岁以上老年人约有55.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6.3%。全市现有养老机构66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4个、民办养老机构32个。现有医养结合机构5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851个,正常运营的有641个。补助14个民营养老机构131.67万元,补助床位1463张。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全年批建资助了150个,使全市幸福院达到了851个,其中已建成590个,提供养老床位5379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也取得新进展,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个,开展了居家“互联网+养老”服务试点。同时,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培训养老护理员120人次,在省民政厅举办的“全省养老护理员比赛”中,榆林市代表队荣获团体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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