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公安扫黑除恶尖兵崔小龙 奋斗是青春最靓丽的底色

榆林日报 2020-09-01 08:11 大字

本报通讯员付景宜

崔小龙是绥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除恶中队民警,从警3年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侦破案件、日常工作中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用实际行动践行使命。

2018年5月,根据绥德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崔小龙从辛店派出所抽调至县公安局扫黑办工作,主要负责扫黑线索核查及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工作。作为一名新警,崔小龙努力克服实战经验不足的短板,主动向刑警大队的老同志请教,积极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带头核查中省市下发的各类扫黑线索40余条,参与侦办了绥德县许某涉恶案、刘某恶势力集团案,从警两年多就成长为绥德县公安局扫黑办的一名业务骨干。

2018年8月,绥德县公安局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崔小龙在该次专项行动中广辟线索来源,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成功锁定两名“假记者”身份。犯罪嫌疑人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报道他人负面新闻,恶意进行炒作,以此要挟被害人及其单位进行有偿删帖。查清犯罪嫌疑人身份后,崔小龙带领民辅警实施抓捕,两名嫌疑人相继落网。面对嫌疑人到案后拒不供述的情况,崔小龙创新工作思路,他根据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收集、固定了其利用网络舆情实施敲诈勒索的大量犯罪事实,为案件的成功侦破及起诉审判奠定了坚实基础,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9年7月,绥德县公安局对群众举报的刘某等人“套路贷”线索展开调查,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崔小龙担任该案的侦办民警。刘某“套路贷”团伙以快速放贷为诱饵,同有资金需求的被害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并以“钱保钱”等行规签订虚高借条,在索债过程中多次实施了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该团伙欺压百姓、为非作恶,受其侵害的群众苦不堪言,在绥德县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由于“套路贷”为新型犯罪,加之该团伙违法犯罪时间跨度大、案件认定难、受害人配合不积极等因素,取证工作异常艰辛。专案组成立以来,崔小龙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全面展开案件侦办工作,先后辗转榆林、延安、西安、宝鸡等地取证,收集了刘某等人大量违法犯罪证据,为案件的成功侦破提供了有力保障。崔小龙白天忙于侦查取证,晚上主动加班,对各侦查组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详实的研判报告,为下一步侦查方向提供了依据。目前,刘某等人因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已被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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