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警方妥善处置车辆自燃事故

西部法制报 2020-01-23 00:39 大字

本报讯(丁杰记者张建伟)近日,榆林市绥德县公安局枣林坪派出所民警联合消防人员快速处置一起小轿车自燃事故。

近日,枣林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陕西沿黄公路金水湾处有一辆小轿车自燃,火势较大。接警后,所长雷明川和3名民警立即带着灭火器材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车牌为鲁D的轿车浓烟滚滚,车内人员已安全撤离,车的前后及驾驶舱均已起火,火焰不时向车外窜出,周边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焦煳味。由于地处黄河岸边,风势较大,如不及时将火扑灭,车辆极有可能引发爆炸。情况紧急,民警一边指挥疏散周边群众及过往车辆,一边联系消防大队请求支援。

随后,民警联合消防人员经过十多分钟的奋力扑救,火势被控制。此次着火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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