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0月起施行
□实习记者 李琳
7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19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其中,无定河水质优,在无定河10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个,占90.0%;Ⅳ类断面1个,占10.0%,无劣Ⅴ类断面。
无定河是黄河一级支流,跨越内蒙古和陕西两个地区,干流全长491公里,在陕西境内长约443公里。流域涉及榆林市榆阳、定边、靖边、横山、绥德、米脂、清涧、子洲8个区县,是流域内饮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及生态用水的主要来源,也是榆林人的母亲河。
近年来,随着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设和资源开发,无定河流域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省政协委员、榆林市政协副主席麻占平表示,近年来,为保护无定河流域水环境,榆林市通过黑臭水体治理、榆溪河和大理河综合整治、无定河流域畜禽养殖搬迁、污染攻坚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无定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但在辛店、鱼河和刘官寨断面,水质仍不够稳定。
“无定河流域水污染程度强弱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低呈现一致性,污染原因主要有工业源污染、生活源污染、农业源污染和洪灾影响。”麻占平认为,随着生活污水产生量逐年增加,加之无定河流域沿岸传统农业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对无定河水质影响巨大。因受2017年“7·26”洪灾影响及绥德资金缺乏及技术等问题制约,部分区域管网建设进展缓慢,导致无定河下游水质不稳定。
如何保护好榆林人的母亲河?在今年省两会上,麻占平在《关于支持无定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提案中建议,将无定河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省水环境质量整治大盘子,将中省治理资金重点向榆林倾斜,全面提升境内河流水质,加大技术帮扶力度,不断增强对无定河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今年3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六章六十三条,对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和生态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2019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重点支持无定河等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及50个国考断面涉及相关县区水污染治理工作,以及重点区域、流域内水等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为服务榆林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重大项目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今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榆林针对项目推进、污染防治、垂直改革等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据了解,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专家团队针对榆林市遇到的水污染防治难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对策,帮助实现水环境质量提高。
麻占平表示,对提案答复感到很满意,希望省生态环境厅能抓好落实,共同保护好榆林人的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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