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活用“四种形态”推进从严治党 10个月累计处理1022人次

榆林日报 2018-12-04 09:11 大字

本报通讯员杨阳徐晓明报道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10月份累计处理1022人次。

抓好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广泛宣传“四种形态”,深入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和专项督查调研10余次,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四种形态”是从严治党最有效的途径,让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职责所在。

扩大运用范围。今年,该县将“第一种形态”运用范围逐渐扩大到镇村全体党员及全体公职人员,通过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督查督办、舆情收集及其他方式发现党员干部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并及时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规范全程留痕。全县107个党委、21个纪委详细记录每次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作为履责凭证。组织实施“四种形态”的领导干部要做好履责记录,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落到实处。

加大审查力度。在广泛运用函询、约谈的同时,绥德县还全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加强线索排查处置,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处置标准和方式。1—10月份,共处置问题线索994件,立案2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3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

严格考评问责。针对各类需要整改的事项,绥德县明确要求限期落实。县纪委监委通过“月通报”“季点评”等方式,对“四种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部门,严肃追究党委(党组)负责人责任。今年以来,共问责党组织2个、领导干部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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