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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新家园 ——绥德县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纪实

榆林日报 2017-10-31 09:42 大字

本报记者 马蕊

华灯初上,绥德县的广场上便热闹起来,爱红火的妇女们伴随着音乐扭起了大秧歌,跳起了广场舞,脸上洋溢着幸福和喜悦。

近年来,绥德县坚持“规划先行、民生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为动力,以主干道路、桥梁、隧道、广场、河堤、“两场”为核心的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投入使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协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不断提升,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素有“秦汉名邦”“天下名州”“陕北旱码头”美誉的绥德县,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大潮中,扬帆起航。

1、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随着近年来城市的迅速发展,绥德县城人口逐年增加,新区、老城区开发速度加快,各类商品房和保障房、移民搬迁房等相继建成入住,与之相配套设施和服务同步发展,人居环境和群众生活质量得到了大幅提升。

城区目前共有广场15处,建成投入使用生活垃圾场、污水处理厂各1处。城区各主干道门头牌匾整齐划一,标识牌整齐规范,行道树、绿化带四季常青。休闲娱乐场所设施齐全,并将石雕等传统技艺融入其中,尽显绥德深厚而丰富的文化特色。

该县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成立了城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以脱贫攻坚为统领,扎实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沿黄经济带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一县一镇”示范工程建设。四十里铺、义合、田庄、崔家湾等镇结合镇情实际,分别实施了镇区综合改造、农业园区建设、道路桥梁建设、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环卫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村17个,培育惠民特色产业47项。

2、创新城市管理机制

2014年,绥德县成立了城市管理局,形成了统一管理、综合执法的城市管理模式,住建、城管、国土、公安、交通、安监、环保、工商、药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了严格的监管、监察制度。同时针对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建立了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能够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全面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了城市运行井然有序。

随着信息化设备和软件的采用,各部门均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显著提高了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效率,“数字城管”雏形已经形成。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已全面启动,重点做好老旧城区地下管线普查、测算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同步实施,保证了数据精准、档案完整。建筑工程节能减排和城区禁烧烟煤工作成效显著,城区燃煤锅炉已全部改造,天然气基本普及。规划执法方面,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建立了完善的巡查、监察、举报转办、考核制度,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未批先建、擅自改变规划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了违章修建零增长。

3、安居工程暖人心

为确保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梦想,绥德县通过争取中省市补贴、申请贷款、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等形式,全面解决了保障房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列入中省市计划的爱民小区廉租房620套已全部分配到户。

按照中省市工作安排,该县全面开展了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落实了各项优惠政策,结合***易地搬迁工作,建立起商品房和移民搬迁、棚户区安置项目之间的通道。现已完成2016年度1357户易地移民搬迁房房源销售工作,下一步重点做好2017年易地搬迁房源价格认定和购房“网签”工作,确保***目标如期完成,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安居”梦想。同时,该县还将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计划2017年至2018年基本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完成全县存量农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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