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报废公告

榆林日报 2020-11-02 07:16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44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2020年5月30日前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车辆和已返还未领取的车辆进行公告,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或领取的,神木市交通管理大队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411辆车进行依法处理。现将以下逾期未处理、未领取的涉案车辆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丽

联系电话:0912-8320190

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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