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法院巧打“亲情”牌 联动化解赡养纠纷

阳光报 2019-09-04 00:33 大字

阳光讯(记者 张壮壮 通讯员 白焕霞 文/图)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然而,现实中有些子女对老人赡养互相推诿的事情时有发生。

近日,在神木市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居住在呼家圪台村颐福阁养老院的刘换娥老人今年已经82岁了,与已故丈夫育有五个女儿,均已成家立业。丈夫去世后,刘换娥老人便一直与次女一家共同生活,多年来生活起居基本由次女照顾,今年,次女因生活困难需要外出打工贴补家用,于是筹钱将老人送至养老院。刘换娥年事已高,双目几近失明,生活不能自理,不方便住养老院。本该享受天伦之乐、颐养天年,但由于女儿们常年累积的矛盾,没法达成统一意见,一气之下,老人将五个女儿诉至神木市人民法院,请求法官帮忙解决赡养问题。

接到案件后,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家事法官巧打“亲情”牌,从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当地赡养老人的风俗习惯,认为按照法律硬性判决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应在矛盾激化前提前介入,以调解方式化解家庭矛盾才是最佳途径。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市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朱艳芳第一时间来到刘换娥老人所居住的呼家圪台村颐福阁养老院,详细了解了老人的诉求,希望最终能达到老人所盼的结果。

为了老人的幸福晚年,同时也为避免当事人家庭亲情的恶化,朱艳芳邀请人民调解员、援助律师以及贺家川镇相关负责人于7月23日、24日分别来到刘换娥老人的五个女儿家进行走访,采用“拉家常”的方式,重点对她们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进行了说服教育,以亲情感化为主,悉心地做思想工作,告知她们在法律上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你的困难我们也都了解了,可是你们想过吗?你们也有孩子,也有年老的时候,假如你们的孩子在你们年老的时候也不要你们了,你们会怎样呢?所以你们也替老母亲想一想,对吧?再说你们母亲年纪都这么大了,做晚辈的还能为她做多少事,照顾她多久呢?”在调解当天,办案法官、人民调解员、援助律师一句句感人的话语打动了刘换娥老人的女儿们,大家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经过多方的合力劝解,五个女儿达成一致协议,承诺今后将真心赡养父母,让老人安享晚年。

8月13日下午,记者随办案法官一行来到颐福阁养老院,将调解书送到刘换娥老人手中。

“老人家,我们把你的问题解决了,你的女儿们愿意轮流照顾你,这样的结果你满意吗?”听了朱艳芳的话后,刘换娥老人紧紧握着她的手,眼含热泪激动地说:“让我老婆子说啥好啊,没有你们法官,我这以后的日子还不知道怎么过呢,太谢谢你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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