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18年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发布 “金凤”“西凤”难辨认 “特酿”“陈酿”不一样
新闻发布会现场昨天,在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西安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暨十大典型案件,并在位于国际港务区的知识产权法庭与西北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同时,该院相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独家专访。
发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西凤六年”也被模仿
昨天,西安中院还发布了该院2018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其中一起“西凤六年”被冒充案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凤酒公司)是西凤“六年陈酿酒”的出品方和生产方,陕西西凤十五年六年陈酿酒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年陈酿公司)是西凤酒公司的子公司陕西西凤酒营销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负责在全国范围内独家销售“六年陈酿酒”,是“六年陈酿酒”的品牌开发商和包销商。
2002年,西凤酒公司生产的“十五年·六年西凤陈酿酒”被确定为陕西省指定接待用酒。2007年,陕西省糖酒服饰流通协会将“十五年·六年西凤陈酿酒”评为2006年度陕西省糖酒食品类销售行业调查白酒类十大热销品牌。此后“十五年·六年西凤陈酿酒”系列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广泛销售。
之后,西凤酒公司、六年陈酿公司发现被告陕西金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凤酒公司)生产的“六年特酿酒”与其“六年陈酿酒”的包装、装潢几乎完全相同,极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0万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调查取证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33400元;该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被告金凤酒公司生产的“六年特酿酒”在外包装的颜色、整体布局方面与西凤酒公司生产的“六年陈酿酒”包装、装潢非常近似,一般消费者容易将金凤酒公司生产的“六年特酿酒”,误认为与西凤酒公司存在特定联系。金凤酒公司生产的“六年特酿酒”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判令金凤酒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西凤酒公司、六年陈酿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驳回西凤酒公司、六年陈酿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其他案件包括:西部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西安蓝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同人斯科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金纬医疗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西安康迈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张春虎、谷雪松、吴润汉、屈亚洲与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与西安市未央区好家人购物中心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刘昕义、张浩、高爱祥、刘佳英、赵丽娟与赵雪岩、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案;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伟星管业有限公司、梁志彬、陈金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赛林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新橡舟实业有限公司、沃尔玛(陕西)百货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师健钧、刘娜娜、张峰、刘和平、刘建新、姚永胜、冯百灵、闫汝民假冒注册商标案;神木市新窑煤业有限公司因不服榆林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侵害专利权处理决定行政行为纠纷案。(案件详情见三秦网)
数据:
知识产权案件
收案数创历史新高
2018年2月24日,西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发生在陕西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西安中院发布2018年知识产权审判概况称,2018年,西安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672件,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348件,占收案总数的20.81%;商标权纠纷案件686件,占收案总数的41.03%;专利权纠纷案件463件,占收案总数的27.69%;其他知识产权案件175件,占收案总数的10.47%。
2018年,西安中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02件,结案率为95.81%。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336件,著作权纠纷案件结案率为96.55%;商标权纠纷案件670件,商标权纠纷案件结案率为97.67%;专利权纠纷案件449件,专利权纠纷案件结案率为96.9%;其他知识产权案件147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为84%。
2018年,西安中院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总数同比增加1012件,增幅为153.3%,2018年的审判任务是2017年的2.5倍;全年审结案件总数同比增加1005件,增幅为168.3%,2018年知识产权案件收、结案增幅均创历年新高。
提及案件增幅明显的原因,中院相关负责人认为,一方面是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设立后,西安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建设、审判后勤保障、审判专业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另一方面,是社会各界对西安中院知识产权案审判能力的高度认可。
特点:
商标权案仍是主体
专利案占比显著上升
据介绍,2018年西安中院累计受理商标权案件686件,占知识产权案收案总数的41.03%,这一比例基本与往年持平,商标权案件仍是西安中院知识产权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商标权案件结案率是西安中院知识产权案结案率最高的案件类型。
多年来,西安中院年受理专利案件数一直处于收案总数的10%-15%之间。2018年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设立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西安中院专利案件收案数量猛增,年收案达到463件,占总收案数的27.69%,结案率达到96.9%。
签约:
分别设立“教学基地”
和“法官培训基地”
昨天,西安中院还与西北大学签订为期5年的全面合作协议。
双方约定从即日起,西安中院在西北大学设立“西安市法官培训基地”,定期选派各类人员参加专项业务培训;西北大学在西安中院挂牌设立“西北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和“西北大学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选派学生担任甲方法官助理,开展实践教学与实习培训。
谈及这次签约合作的意义,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涛称,此次法院与高校合作,不仅能促进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结合,而且能够实现两者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双赢。
独家专访:
两措施防“视觉中国式”
假维权真获利
签约仪式之后,记者就近期被推上风口浪尖的著作权类案件——“视觉中国式维权”案,独家专访了西安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长陈晶。
陈晶称,仅今年以来,西安中院就受理了200余起与视觉中国相同的图片侵权纠纷案。基于视觉中国事件,他们近期在裁判理念上,有两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加强原告的举证责任。“以前,网站通过自己刊载的照片加水印,即可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维权,现在我们要求,除了网站源,原告必须提供自己照片的第一版电子版。”
第二,在赔偿数额方面进行较大范围的调整。陈晶说:“以前图片侵权,法院一般都判赔5000元以上。现在各级法院都在沟通,力图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防止这次视觉中国暴露出的诉讼成公司主要获利手段的问题再现。”
文/图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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